各会员机构: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我省土地估价业务水平,加强各会员机构之间的交流学习,宣传展示机构企业形象,协会拟编制《江西省土地估价报告选编(十三)》,向全省各会员机构公开征集优秀土地估价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协会将对2024年所抽查的土地估价报告等级为三等及以上的报告中筛选;
2.各会员机构认为在2024年至今较优秀的或具有特色代表性的土地估价报告可上报协会。
二、报送要求
1.所选土地估价报告能够代表本机构土地估价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示范性;估价对象具有特色或者具有代表性,估价目的具有现时性,估价方法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2.所选土地估价报告应完整、规范,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等技术规程、标准的要求,同时鼓励在遵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3.允许在实际报告的基础上,作适当的文字加工,进行加工完善,并附必要的说明和分析。说明和分析的内容可以包括:①估价项目简介;②估价工作的主要技术路线和工作计划;③估价工作的主要难点和解决方案;④估价所遇到的特殊问题与估价理论、准则和法规的冲突及解决冲突的建议;⑤估价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等相关内容。
4.估价报告中所涉及委托方的地名、人名、公司名称等一律隐去,人名一律用张某、李某等代指,公司名称一律用甲公司、乙公司等代指;估价方的地名、人名、公司名称等是否隐去,由各机构自行决定。
三、评选方式及奖励表彰
由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报送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初审、定审,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土地估价报告进行点评。协会负责编印成册,免费发给各会员机构。对积极参加报送报告入选《江西省土地估价报告选编(十三)》的会员机构将在机构资信等级评审活动中给予适当加分,对获奖的估价师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并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四、报告提交时间
请各会员机构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土地估价报告中的技术报告(其中附件仅保留名称,其他内容省略)报送至协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秀峰
联系电话:0791-85154515
邮 箱:zrzypjpgxh@163.com。
江西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
2025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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