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土协发〔2017〕53号
关于执行《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情况的通报
各会员单位:
《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和《江西省土地估价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是确保我省土地估价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基本规范,已于2017年7月8日省估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得到全体会员单位的一致认可,均签署了书面自律公约。
近日在井冈山市(含龙市镇、茨坪镇)基准地价评估项目、万年县基准地价评估项目以及德兴市城区及六个乡镇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招标活动中,有个别土地评估机构存在以恶性压价方式报价,明显违反了《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江西省土地估价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江西省土地评估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暂行)》(2017年5月5日公布实施)有关约定。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自律委员会于2017年8月21日约谈了相关土地评估机构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经研究决定特予以全省评估行业内部不点名通报批评,责令有关机构提交书面检查并作出相应处理意见。望全体会员单位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严格诚信执业,今后出现类似的情况,将严格按照《自律公约》执行。
特此通报。
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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