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自律委员会界定土地评估机构在土地评估收费中 “以恶性压价招揽业务”违约行为标准》反馈意见汇总
鉴于前段时间在井冈山市(含龙市镇、茨坪镇)基准地价评估项目、万年县基准地价评估项目以及德兴市城区及六个乡镇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招标活动中,个别土地评估机构以恶性压价方式报价低价中标的事件,行业自律委员会于2017年9月11日下午在省估协会议室召开了专题会议。为了维护各土地评估机构的利益,避免类似的恶性竞争事件的发生,共同促进土地评估行业的发展,行业自律委员会草拟了对《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自律委员会界定土地评估机构在土地评估收费中 “以恶性压价招揽业务”违约行为标准>的征求意见函》,向各市县的土地评估机构征询意见,规范行业收费标准,使得各土地评估机构能统一意见、团结一致,上下同心,一起抵制行业恶性竞争。
协会于2017年9月15日在江西省土地评估机构技术交流研讨班(第一期)上收集了来自上饶、九江、抚州、景德镇的土地评估机构关于对《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自律委员会界定土地评估机构在土地评估收费中 “以恶性压价招揽业务”违约行为标准》的反馈意见,并进行了汇总。会上总共收集了28条反馈意见(包括机构分公司、人员),认为基准地价评估收费低于指导价标准的85%属违约的有26条,认为80%的有2条;认为宗地地价评估收费低于指导价标准的65%属违约的有12条,认为60%的有16条。最终统计得出基准地价评估收费低于指导价标准的85%属违约,宗地地价评估收费低于指导价标准的60%属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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