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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二届二十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06.26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2017626日下午1500,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省估协”)二届二十次常务理事扩大会在江西省地理信息测绘局191907会议室如期举行。参会人员应到37人,实到36人,因公务和其他事宜请假1人,符合《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人数要求。会议由省估价师协会会长高振华主持。会上,省估价师协会高振华会长提出对省估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同时对《江西省土地估价行业自律公约》和《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执行公约进行讨论,以及关于江西嘉和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刘海涛同志接替李志勇同志在协会的职务;江西财经大学与城市管理学院推荐李洪义博士为协会常务理事;东华理工大学测绘工程学院推荐杨俊博士为协会常务理事,各常务理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和审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了省估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会上,各常务理事对省估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对报告中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指正。同时把几条重要的意见归纳为以下几点:

1、协会应该着力于评估行业的现代化建设,提高会员的专业技能和评估报告的质量。

2、工作报告中多用数据统计体现省估协这6年来的工作,同时更好地指导行业的发展。

3、报告中应将省估协这6年来开展的各类活动含括在内,做好省估协的宣传工作。

4、协会网站更新不及时,缺乏平台进行沟通,加强协会网站建设。

5、协会工作报告中的常规性工作与非常规性工作区分开来。

6、报告应多用实例进行说明,增强说服力。

二、审议《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和《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执行公约(讨论稿)相关事宜

各位常务理事对执行公约(讨论稿)提出了修正意见,总结如下:

1、公约的前言应当尽量地简洁,对《资产评估法》的条例不应过多的赘述。

2、执行公约中协会作为甲方对乙方不存在管理,因此也不存在“管理权”一说

3、执行公约作为一份合同,应请专门的律师进行修正,以便完善合约。

4、《公约》中的第三大点的“其他规定”应改为“其他”

三、审议并通过了江西嘉和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刘海涛同志接替李志勇同志在协会的职务;江西财经大学李洪义博士、东华理工大学杨俊博士为协会常务理事

1常务理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江西嘉和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刘海涛同志接替李志勇同志在协会的职务;

2常务理事审议并通过了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推荐李洪义博士为协会常务理事;

3常务理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东华理工大学测绘工程学院推荐杨俊博士为协会常务理事。

会上高振华会长还再一次强调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事项,大会定于77日报到,8日举办大会,地点在赣江宾馆。希望各机构负责人能重视此次大会,做好人员安排,保证大会圆满召开。

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2017年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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