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规范土地评估机构
执业收费的指导意见
(2019年4月24日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三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对土地估价行业发展的具体要求,规范我省土地估价市场的行为,遏制行业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土地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当前市场发展水平、土地估价行业成本等实际情况,结合其他省市行业的经验成果,并向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专家学者、评估机构等多方求证,形成如下指导意见:
一、土地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土地评估行业实际发展情况,合理确定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并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土地评估机构承接评估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土地估价师执业行为准则》、《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和《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在了解评估业务的复杂程度、标的规模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审慎承接。
土地评估机构承接评估业务时,应当如实声明本机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不得对其进行夸张、虚假和误导性宣传,不得以恶意降低执业收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土地评估机构不得承接本机构无法独立完成的评估业务。
三、土地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方就执业收费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收费金额、付款时间和方式。
四、土地评估机构在承接评估业务时,应当向委托方说明土地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并建议委托方根据土地估价师的专业水平、土地评估机构的声誉、评估业务的工作量、评估执业相关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金额,不以“价格孰低”原则作为选择评估机构的标准。
五、土地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实行计件收费的土地评估服务,采取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实行计时收费的土地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土地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收取评估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六、土地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土地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土地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七、各评估机构应当秉持诚信原则,并承诺遵守行业自律。协会对各土地评估机构按照《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和《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八、土地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发现其他评估机构违反《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应当向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
九、土地估价协会要加强规范评估机构执业行为,加大对不正当竞争的监管力度。对明确以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评估业务等违反行业自律公约及准则的土地评估机构,要按《江西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土地估价协会要充分发挥对土地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诚信档案管理等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根据《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引导土地评估机构规范执业收费行为。
十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